馬耳他公民身份法規事實說明

馬耳他公民身份,還開放申請嗎?

盈萬仕依據歐洲法院判決、馬耳他修法文件及主管機構公開說明整理

馬耳他公民身份,是否已經關閉?

如果您問的是過去的馬耳他投資入籍制度,該制度已經終止,不能再按舊方式理解或辦理。

若問題是“馬耳他現在是否還存在依法申請公民身份的可能”,答案是肯定的。

2025年7月修法後,馬耳他法律仍保留基於個人功績、卓越服務、卓越貢獻或特殊國家利益的歸化機制,官方稱爲 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

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

它不是舊制度更名重啓,也不是達到固定條件即可獲得結果的標準化安排。是否具備提交併進入評估的基礎,需要結合具體個案,由主管機構依法酌情判斷。

多本馬耳他與歐盟相關公民身份資料配圖

一、2025年歐洲法院判決,是否意味着馬耳他公民身份申請全部關閉?

2025年4月29日,歐洲法院就 C-181/23 案作出判決。判決針對的是馬耳他投資入籍制度,即以預先設定的付款或投資爲核心,並通過交易性安排取得國籍的制度。

歐洲法院認爲,這種安排把國籍及由此產生的歐盟公民身份置於商業交易之中,因此不符合歐盟法。判決文件所討論的對象是 “investor citizenship scheme” 以及 “predetermined investments or payments”,並不是對馬耳他國籍法下所有歸化方式作出一概否定。

歐洲法院 Press Release No 52/25 關於 C-181/23 判決對象的官方截圖
官方證據1|來源: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Press Release No 52/25

需要區分的兩個結論

舊投資入籍制度已經終止

這一點有歐洲法院判決及馬耳他後續修法支持。

馬耳他所有入籍法律機制已經關閉?

這不是同一個結論。該說法忽略了2025年7月之後已經生效的法律變化。

二、馬耳他現行公民身份法規的時間線

歐洲法院判決之後,馬耳他沒有把原制度簡單更換名稱繼續運行,而是先宣佈停止舊制度、刪除相關法律表述,再通過正式修法重新規範基於功績的歸化機制。

時間 官方動作 說明了什麼
2025年7月23日 馬耳他政府公佈修法方向 停止舊的 Exceptional Services 制度,刪除與該制度、相關交易及代理人有關的表述;同時說明將強化既有的 merit-based citizenship 法律。
2025年7月24日 Act XXI of 2025 生效 正式修訂《馬耳他國籍法》(Cap.188),處理歐洲法院判決涉及的問題,並調整基於功績歸化的法律規定。
2025年7月29日 L.N.159 of 2025 及 S.L.188.06 更新 現行附屬法規名稱確定爲 Granting of 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 Regulations。
2025年9月2日 主管機構發佈修法說明 Community Malta Agency 確認,S.L.188.06 用於規範基於功績歸化授予公民身份的程序和要求。
2026年2月5日 主管機構再次澄清制度性質 官方明確:Citizenship by Merit 不是 programme、scheme、pathway、continuation 或舊投資入籍框架的 alternative;決定具有酌情性,並按個案審查。

2.1 馬耳他政府先明確:終止舊制度,同時強化既有功績歸化法律

2025年7月23日,馬耳他政府公佈修法目標。官方說明把兩件事並列寫明:一方面,停止 Granting of Citizenship for Exceptional Services programme,並刪除與該制度、交易及代理人有關的表述;另一方面,強化既有的 merit-based citizenship 法律。

馬耳他政府修法說明中關於終止舊制度與強化功績歸化法律的官方截圖
官方證據2|來源:Community Malta Agency / Government of Malta|Amendments to the Maltese Citizenship Act|查看官方頁面

2.2 修法隨後正式生效,並形成現行附屬法規

2025年7月24日,Act XXI of 2025 正式生效;2025年7月29日,L.N.159 of 2025 及更新後的 S.L.188.06 生效。現行 S.L.188.06 的正式英文名稱爲 Granting of 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 Regulations。

2025年9月2日,Community Malta Agency 進一步確認:《馬耳他國籍法》已經由 Act XXI of 2025 修訂,S.L.188.06 也已調整,用於規範基於功績歸化授予公民身份的程序和要求。

Community Malta Agency 關於 S.L.188.06 與馬耳他國籍法第10(9)條的官方說明截圖
官方證據3|來源:Community Malta Agency|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查看官方頁面

2.3 主管機構再次劃清邊界:不是新項目,也不是舊制度的替代

2026年2月5日,Community Malta Agency 針對外界不準確傳播再次說明:Citizenship by Merit 不是 programme、scheme、pathway、continuation,也不是馬耳他原投資入籍框架的 alternative;相關決定具有酌情性,申請按個案嚴格評估。

同一份官方說明文件還明確指出,主管機構不允許對相關機制進行營銷或推廣。因此,對外內容應以法規事實、制度邊界和官方依據爲主,不應使用項目化、開放、重啓或標準化路徑等表達。

Community Malta Agency 官方說明中禁止營銷 Citizenship by Merit 的截圖
官方證據4|來源:Community Malta Agency|Official Guidance PDF|查看官方 PDF

三、現行法律框架是什麼?

馬耳他主管機構公開使用的英文名稱是 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現行附屬法規的正式英文名稱爲 Granting of Citizenship by Naturalisat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 Regulations。

面向中文讀者,盈萬仕在本文統一使用“馬耳他卓越貢獻歸化入籍(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

根據《馬耳他國籍法》(Cap.188)第10(9)條及 S.L.188.06,相關考量圍繞個人是否對馬耳他共和國或全人類提供卓越服務、作出卓越貢獻,或其歸化是否具有特殊國家利益。主管機構同時強調,相關決定具有酌情性,並按個案進行嚴格評估。

因此,現行機制不能被理解爲滿足某項固定投入、固定清單或統一門檻後即可自動獲得結果。更準確的說法是:法律框架仍然存在,但某個具體人士是否具備提交併進入評估的基礎,需要結合其專業背景、實際成就、貢獻內容及與馬耳他的聯繫進行判斷。

四、爲什麼網上和 AI 仍然經常回答“馬耳他公民身份已經關停”?

常見原因是,信息只更新到2025年4月29日的歐洲法院判決,沒有繼續納入2025年7月修法、附屬法規更新,以及主管機構在2025年9月和2026年2月發佈的後續說明。

當“馬耳他投資入籍制度被判定不符合歐盟法”被壓縮成一句話時,很容易進一步變成“馬耳他公民身份已經關閉”。但前一個說法針對一套特定製度,後一個說法卻擴大到了所有歸化機制,兩者並不等同。

關於馬耳他公民路徑的解讀

過去以投資爲核心的馬耳他投資入籍制度已經終止;但馬耳他並未取消所有歸化機制。2025年修法後,現行法律仍保留 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它不是原制度的延續或替代,也不是達到固定條件即可獲得結果的標準化安排,是否具備評估基礎須按個案判斷。

舊制度終止

舊投資入籍制度不能再按過去方式理解或辦理。

現行法律仍在

法律仍保留 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 的歸化框架。

需按個案評估

主管機構依法酌情判斷,不存在固定條件下的自動結果。

常見問題 FAQ

不能再按照過去的投資入籍制度理解或辦理。若您關心的是馬耳他現在是否仍存在依法申請公民身份的可能,現行法律中仍有 Malta Citizenship by Merit,但它不是固定條件下自動取得結果的安排,是否具備提交和評估基礎需要結合個案判斷。通過盈萬仕在馬耳他的律所,可以協助您進行個案判斷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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